07年山东省划定职称外语成绩使用标准为55分

  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公布,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,山东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。

据介绍,人事部确定,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、类别、级别的成绩,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(试卷满分为100分)。根据我省规定,达到通用标准的,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。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。符合《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人发〔2007〕19号)中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,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全省使用标准可放宽至45分,当年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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