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大纲:行政诉讼参加人

   行政诉讼参加人,是指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,享有诉讼权利,承担诉讼义务,并且与诉讼争议或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。根据《行政诉讼法》第四章的规定,行政诉讼参加人具体包括当事人、共同诉讼人、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。这里需要指出的是,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为诉讼主体的概念是不同的。行政诉讼主体包括了人民法院和行政诉讼参加人,其范围更广泛些。而行政诉讼参与人除了行政诉讼参加人以外,还包括了其他诉讼参与人,即证人、勘验人员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。   转贴于:司法考试_好考试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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